泗洪县上塘镇敬老院经营权拍租公告

泗洪县上塘镇敬老院经营权招租 - 竞价公告

发布单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18951246751    

项目名称

泗洪县上塘老院经营权招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SHX-ZB-2024-00011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月4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1月2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泗洪县上塘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4014336007P

所在地: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上塘镇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王楠、18261100909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泗洪县上塘镇

租赁期限

3年

经营范围

本项目仅用于养老服务及相关老年活动内容,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场地从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我县城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业。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其他说明

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标的

评估情况

出让评估价格

7万元/年

评估机构

江苏至言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至言[2023]价评字SH0013号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08日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

增价幅度(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参考面积(㎡)

租 期(年)

备注

泗洪县上塘敬老院经营权招租

7

500或其的倍数

1.5

2030.95

3

以现状对外出租

特别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

2.如原承租人成功竞租,本次承租期满后,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不可移动的所有附属物品所有权等属出租方所有,其它原有物品损坏由承租方出资金修复。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所有投入的房屋装修等资产属出租方所有。

3.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首年首期租金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后每期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截止日前付清。

4.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的10%收取,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具体支付细节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意向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要求。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7.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租评估价、出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将经营业务部分或全部与第三方合作经营。

5.承租方要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6.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7.租赁期内,除该房屋内外已有的设施外,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提供装修施工图纸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8.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文件通知要求的,另行按照规定执行); 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资产的安全责任,如遇政府拆迁,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索取赔偿或补偿。

9.承租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1.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切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其他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项目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会议纪要等

2.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本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用户登录”→“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竞买承诺书。

3.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竞买承诺书。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5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 1月24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竞买人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竞买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3.2采用数字人民币的,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账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22001327655678),并备注为:xx项目标的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标的名称保持一致)。

3.3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3.4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5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3.6竞买人缴款一律不可使用现金缴款。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把合同及交款凭证提交到系统申请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2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出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出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承租人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 25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

起拍价格:70000
增价幅度:500或其的倍数

自由竞价期:30分钟。

3.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4. 延时竞价: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一分钟如果有意向买受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交清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和平台维护费(平台服务费最终以成交价为准,参照附件收费标准)。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3.成交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