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拍卖一批杨树

拍卖公告
一、拍卖平台
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网络拍卖。
二、拍卖标的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二号桥底金沙江路一批杨树拍卖,约120棵,起拍价:19110元。
特别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认可《树木砍伐协议》后报名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按协议条款履行至结束,同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2.公告树木数量仅供参考,树木的规格、质量、数量等均以拍卖实物现状交付,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数量有偏差、规格有出入等原由,提出退还成交款或者补足数量等要求。
3.树木采伐范围以工作人员实地带看确认为准,采伐树木都是杨树,不包括其他类型树木。
三.对竞买人的资格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及报名服务费200元到网上办理竞买手续,报名截止至4月16日下午17时;
4.2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提交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或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306270000003922,
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
4.3买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树木砍伐协议》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树木砍伐协议》履行完毕由委托人验收合格后退还,其他竞买人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4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4.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的;
4.4.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4.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4.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4.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4.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4.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4.5标的展示在原址,未实地查看者责任自负,展示时间需提前预约,联系电话:18114268444。
五、支付成交价款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2日内一次性交清拍卖成交价款、成交价5%拍卖佣金及评估费700元,并与委托人签订《树木砍伐协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还将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
6.1树木移交由委托方负责,采伐工期为15日内,逾期10日内每日按成交价2%作为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10日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6.2买受人在伐树期间不得随意损坏竞标范围外的树木,若损坏,每损坏一棵即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树木采伐、装卸、运输等工作,买受人均应在委托人监督下自行组织安排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6.3在采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农作物,如有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将采伐完毕的树木运走,那么没有运走的树木归委托方所有。
6.4树木为露天栽种,委托人不保证标段物无虫害、水泡、干裂等一切影响出材量的因素存在。
6.5买受人在采伐树木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车辆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处以5000-20000元/次罚款。
6.6买受人进场后,委托人不承担树木的保管义务,由买受人自行看管,如遇被盗、丢失、损坏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7本次标的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人可提供佣金发票。
6.8公告未尽事宜以《树木砍伐协议》、《竞买须知》和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咨询电话:18114268444
公司网址:http://www.jshc-pm.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