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物品的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标的 |
①台式电脑主机7台:4台长城、1台金河田、1台微星、1台影驰; ②服务器1台:浪潮英信NF5270M5。 (台式电脑主机、服务器均不含硬盘) |
起拍价 | 2,130元 |
竞买保证金 | 800元 |
加价幅度 | 50元或其整数倍 |
特别说明: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物为涉案扣押物品,无购买凭证、无任何配件,存在划痕、磨损等情况,无法保证无其他隐形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 本次拍卖标的以展示时实物现状、权利现状进行公告、展示及拍卖成交,凡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仍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 委托人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对标的物的品牌、规格、型号、真伪、外观、性能、新旧程度、是否缺少零部件、能否正常使用等内在质量问题和差异不作任何担保,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
4. 竞买人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异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
5. 该批拍卖的台式电脑主机、服务器均无硬盘。
6. 该批标的交付买受人之前,委托人将对该批电子设备进行格式化处理,以保障原机主的隐私安全,但不排除因技术原因导致该批设备内可能存有原机主的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本人到现场提取标的物。
(二)竞买资格条件
凡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意向竞买人须提供合法有效证件,其中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竞买者提供本人身份证。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 展示时间:2025年10月 20 日上午9时至2025年10月 21 日下午5时,展示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2.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详细阅读材料所披露的内容,预约到展示地点认真实地了解标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报名即表明知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 21 日下午5时前;
2. 报名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B5栋418室
3. 报名时竞买人需缴纳800元竞拍保证金及报名服务费100元,缴纳账户: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06270000003922,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转账需提供银行回单,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五)拍卖时间、地点
2025年10月 22 日上午10时(星期 三 )在中拍平台举行网络拍卖会。
(六)其他事项
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0.15%的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2日内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2. 买受人需在缴清款项后4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
3. 《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由买受人自行到委托人处提取标的,委托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4. 在办理标的提取时,买受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且在拍卖相关文件上签署的买受人姓名须与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时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如买受人不能亲自来现场进行实物交接的,需要买受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签字、盖章、按手印)。取货期间,双方代表共同确认标的物的数量,并签署《涉案物品处置移交清单》。
5. 买受人需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将标的物提取完毕,买受人务必按期领取,若买受人怠于履行提货义务,则以5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用;如买受人在10日内仍未提取完毕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保管等任何责任。
6. 因移交标的物发生的包装、搬运及运输等任何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交付之后如发生标的物损坏、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 成交人竞拍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请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至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无息退款。
9. 买受人对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须严格保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0. 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开票机构纳税开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11. 公告未尽事宜以《竞买须知》、《特别告知》、《买卖合同》及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经理,联系电话:18114268444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