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及湖滨校区门店经营权
拍卖公告
发布单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及湖滨校区门店经营权拍卖 | |||||||||||||||||||||
项目编号 | E321301202409001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9月20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10月8日 | ||||||||||||||||||||||
出租方基本 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统一信用代码:12321300469761536C 所在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2024】36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详见竞拍标的明细表(附表)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宿迁海通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 |
1.宿海通评报字(2024)第0076号 2.宿海通评报字(2024)第0077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8月22日 | |||||||||||||||||||||
评估价 |
1.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校内商铺1经营权,评估价:24235元/年; 2.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校内商铺2经营权,评估价:30294元/年; 3.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南门商铺经营权,评估价:24802元/年; 4.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湖滨校区校内商铺经营权,评估价:20655元/年。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一、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租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18114268444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成交人承担。 4.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二、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年租金占租金总额比例不变。 3.竞拍人在竞拍前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校方不对校园封闭管理,消费人数、经营天数(由于放假等原因学生在校天数少于校历计划天数)以实际经营为准,校方不做任何承诺,竞拍人在竞拍前要对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潜在经营风险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有充分的评估,并独立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4.竞拍人应在竞拍前到相关部门咨询经营证件办理有关要求,并在成交后自行负责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商品经营许可证,健康、卫生、消防、治安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经营许可手续,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理。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成交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经营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一切相关费用,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成交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成交人必须亲自经营管理,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期间的安全事故责任,一旦发现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 7.双方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在经营期间或合同到期后以“任何理由”向校方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或延长合同经营时间等让利要求。(本条款所述校方提出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寒暑假学校提前放假、学校推迟(分批次)开学、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离校、周末或考试调休、学生在校实际教学时间与学校校历时间不符、在校学生人数减少、学校安排学生外出实习、毕业学生提前离校、营业时间或区域受到影响、学生进出校门管理、经营证照无法办理、经营严重亏损、经营成本上涨等情况)。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成交人不得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要求。 8.校方将供水管道接到一楼主管道。供电线路接到经营场所外部配电箱入口处,由校方分别安装水表、电表。楼层内部的供水、供电线路、管网、配电电器、电缆、桥架等设施由成交人按规范进行敷设改造,费用自行承担。 9.在合同期结束3日内成交人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学校。逾期不搬的,成交人应按现租金的1.3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不让房,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成交人的丢弃物,任由出租方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10.房屋以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11.成交人应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如有违反,出租方可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12.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等。 |
|||||||||||||||||||||
竞拍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竞拍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成交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2024】36号; 2.宿海通评报字(2024)第0076号、宿海通评报字(2024)第0077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8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以企业参与报名需提供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5)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个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参与竞拍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竞拍标的明细表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8时; 3.竞拍保证金缴纳 3.1意向竞拍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银行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 户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306270000003922 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52283859264755),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拍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③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保证金退付方式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待签订《租赁合同》后3日内原路退回。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5.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5.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5.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5.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于:①竞价成交两日内至拍卖公司签属《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缴清标的成交价款(成交价*2年)、每间商铺履约保证金2万元及成交价款0.77%拍卖佣金;③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重新组织拍租,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拍卖人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上述款项须缴至本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306270000003922; 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等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租方: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951597565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1号 拍卖机构: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8114268444 公司地址: 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 |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 (㎡) |
租期 |
起拍价 (元/年) |
增加幅度 |
保证金 (元) |
租赁用途 |
1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校内商铺1经营权 | 26.4 | 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未到两年按两年计算) | 24235 | 500元或其倍数 | 10000 | 水果店 |
2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校内商铺2经营权 | 33 | 30294 | 500元或其倍数 | 10000 | 奶茶店 | |
3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南门商铺经营权 | 15.1 | 24802 | 500元或其倍数 | 10000 | 理发、电子设备维修店、眼镜店、饰品店、书店 | |
4 | 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湖滨校区校内商铺经营权 | 25.5 | 20655 | 500元或其倍数 | 10000 | 水果店、奶茶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