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拍卖宿豫区新庄镇钢架大棚(拱棚)拆除残值

拍卖公告
一、拍卖时间
2024年4月24 日上午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开始拍卖。
、拍卖标的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钢架大棚(拱棚)拆除残值,占地面积约989亩(型号:顶高3.1米*宽8米,部分已坍塌,拍卖范围不含大棚薄膜),起拍价:115.86万元
特别告知:1.标的面积较大,以带看人员现场指认范围为准;
2.标的型号、尺寸、规格、质量、数量、面积等均以展示实物现状拍卖和交付,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
    、预展看样
拍卖公告、竞拍须知、拍卖目录以及网拍系统展示的文字、图片等不可能涵盖所有细节,强烈建议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现场看样。不到现场看样的,视为接受该标的的全部现状,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不完整、存在质量问题、不能重新使用、数量不准确等问题悔拍或向委托人、拍卖人索偿,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展示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展示时间截至4月23日下午17时,联系电话:18114268444(提前预约,统一勘察)。
、报名交保
1. 公告之日起竞买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非爆破性房屋拆迁工程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B类安全员证书、 C类安全员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下午17时前)报名参拍。
2.竞买人需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缴纳账户: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06270000003922,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汇款以确认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暂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按约定时间将标的运离现场后,凭委托人开具的清场证明退回履约保证金。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后2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中拍价4%)及评估费(含造价咨询)(中拍价1.5%),并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确定交付时间,标的移交至买受人后,买受人须在20天内将标的清运完毕,逾期每天按成交价2%作为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标的拆除、装卸、运输均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3.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开票机构纳税开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4.公告未尽事宜以《网络竞买须知》、《资产转让合同》及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
咨询电话:18114268444
公司网址:www.jshc-pm.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
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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